方向大变化—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解读
激石Pepperstone(http://www.paraat.net/)报道:
事件: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,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京举行,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。
核心观点:这是“推迟”的会议,也应是级别最高的一次金融工作会议;总体看,中央对金融很重视,对当前金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也比较担心,未来将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(首提)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关键词应可概括为“政治性、人民性、高质量发展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强监管、防风险”;短期金融工作应会聚焦“稳地产、地方化债、活跃资本市场”,年内“一揽子化债方案”有望出台、也很可能再降准降息。
1、时点看,本次属于“推迟”召开(此前5次均是换届当年),并首次改名为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”,政治局常委也全部出席(此前5次仅2002年如此),可谓是级别最高的一次。
2、对比看,本次有新要求、新部署,比如:未提“房住不炒”;首提“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;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;化债要‘两个建立’;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;加强对新科技、新赛道、新市场的金融支持”等。
3、具体看,本次有6大关注点:
>肯定了过去五年金融工作,也指出当前“金融领域有的矛盾和问题还很突出”。
>对金融工作的政治站位有更高要求,强调要“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”。
>明确了未来几年金融工作的五大任务:加快建设金融强国(首提)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、完善金融体制、优化金融服务、防范化解风险。
>更为突出金融高质量发展,并明确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方向。
>“全面加强监管、防范化解风险”是未来工作重点,首提防风险要“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”,对地方债务、房地产、金融市场等三大风险有新要求,短期紧盯“一揽子化债方案”具体部署。
>对金融机构有更为清晰的定位: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,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;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等。
正文如下:
1、时点看,本次属于“推迟”召开,并首次改名为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”、可谓是级别最高的一次。时点上,此前我国共开了5次,分别是1997、2002、2007、2012、2017年,均是在5年一次的换届当年,本次为第6次、“推迟”至了换届次年。级别上,本次会议政治局常委均出席(此前5次仅有2002年如此),名称上也将此前的“全国金融工作会议”改为了“中央金融工作会议”,并要求“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;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,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,做好统筹协调把关;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,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”。
2、对比看,本次会议大体延续近几年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,尤其是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7.24政治局会议、10.21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《国务院关于金融情况工作的报告》,但也有新要求、新部署,尤其是不少首提,比如: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;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;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五大文章;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;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;加强对新科技、新赛道、新市场的金融支持;防风险要“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”;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;化债要“两个建立”(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);此外,本次会议未提“房住不炒”等。
3、具体看,本次会议有6大关注点:
1)肯定了过去五年金融工作,也指出当前“金融领域有的矛盾和问题还很突出”。
会议指出“同时要清醒看到,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、相互影响,有的还很突出,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,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,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,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”,也对应给出了对策。
2)对金融工作的政治站位有更高要求,强调要“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”。
会议指出,“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胸怀‘国之大者’,强化使命担当;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”,其中,“政治性、人民性”的提法近一两年已多次出现在各类金融会议中,比如央行在2022年年中工作会议上就做出了“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”的要求,2022年9月也在《金融时报》发表署名文章《践行政治性、人民性,提升专业性,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》,对其含义及方向做了进一步阐释。
3)明确了未来几年金融工作的五大任务:加快建设金融强国(首提)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、完善金融体制、优化金融服务、防范化解风险。
会议提出“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,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完善金融体制,优化金融服务,防范化解风险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”,并明确了几大任务的各自定位,即: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要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,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、专业性、战斗力为重要支撑,以全面加强监管、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”。
4)更为突出金融高质量发展,并明确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方向。
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“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”(此前多为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”),指出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,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”;具体看,“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,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,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;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、先进制造、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;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;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,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,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”等。
5)“全面加强监管、防范化解风险”是未来工作重点,首提防风险要“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”,对地方债务、房地产、金融市场等三大风险有新要求,短期紧盯“一揽子化债方案”具体部署。
>监管方面,总体表述更为严格,也是此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金融机构改革的主方向,要求“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,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,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、穿透式监管、持续监管,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”,此前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仅强调“功能监管、行为监管”。
>地方债务方面,首提“两个建立”(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,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),应是指后续更多从债务管理和化解机制入手,继续改革地方税制、完善地方主体税种、扩充地方收入应也是应有之义,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等可能只是“以时间换空间”;此外,“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”,预示后续可能会增加中央债务比重。短期看,可紧盯“一揽子化债方案”的具体部署。
>房地产方面,未提“房住不炒”,延续要求“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,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,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”等,也沿用了10.21《国务院关于金融情况工作的报告》所提的“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;加快‘三大工程’建设(保障性住房、城中村改造、“平急两用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)”等;需注意的是,本次会议首提“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”,我们预计,针对风险较高或重要性较强的头部房企,后续有可能开启“一对一”监管,并可能更为侧重房企的资金流监管,谨防出现此前预售资金被挪用问题。
>金融市场风险方面,要求“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,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,合理引导预期”,新增“防范风险跨区域、跨市场、跨境传递共振”,延续要求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”。
6)对金融机构有更为清晰的定位,其中: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;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,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;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,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;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;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。